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张瑞芬
女,汉族,山西朔州人,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法学硕士,副研究员。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担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员、副科长、科长、教务处副处长等职务。2019年8月起任现职。常年牵头组织学院重点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年报、各级各类评估报告撰写工作,先后主持、参与省部级、厅局级、院级教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编著作1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入选北京市“青年英才”人才建设项目计划。先后荣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材工作优秀个人称号,多次荣获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