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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聘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各单位:
聘期(年度)考核是落实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是考核与评价教职工履行聘期(年度)岗位职责和考量业绩贡献的重要方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将启动2011-2014年聘期考核和2014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全面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又综合评价其岗位绩效。
(二)违反师德、安全稳定工作、廉政建设等制度,出现责任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本聘期考核依据,本聘期内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的综合表现情况作为新一聘期的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二、考核范围
(一)年度考核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岗人员。
(二)聘期考核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受聘学院相应岗位的人员(包括期间退休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其中:
1.聘期内调整岗位的人员,参考调岗前后不同岗位工作职责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
2.聘任考核期内尚在国内外访学、进修、研修和挂职的考核对象,也须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三、考核组织
(一)学院成立聘期(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类各级岗位聘期(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期(年度)考核结果,组成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副职领导班子成员
组 员: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成立中层处级干部聘期(年度)考核组,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中层实职处级干部的综合考核和测评工作。
(三)成立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的中层以下教职工聘期(年度)考核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5-7人组成,应为奇数,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聘期(年度)中层以下(含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教职工考核工作。
(四)成立聘期(年度)考核申诉委员会,由学院纪委、监察、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5-7人组成,应为奇数,委员会主任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受理聘期(年度)考核工作中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四、考核内容
依据年度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聘任时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的具体职责任务,对教职工聘期(年度)内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完成任务及其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能:重点考核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开拓创新等。
勤:重点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等。
绩:重点考核完成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及取得的成果等。
廉:重点考核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情况及规范从政行为。
“双肩挑”人员须同时参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和自评,认真、如实填写《8858cc永利官网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聘期考核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中层处级干部要按考核内容撰写聘期(年度)述职报告(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本年度工作,第二部分为聘期工作)。
(二)各部门对各岗位受聘人员的聘期考核表、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各考核组对个人提交的聘期考核表、考核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评议,组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六级及以上人员答辩或述职,签署考核意见。提交聘期考核表、考核登记表、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2014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至人事处。
(四)领导小组对各岗位受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五)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考核结果。
(六)公示考核结果。
六、时间安排
(一)2014年11月15日(周六),学院发通知并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布置聘期(年度)总结考核工作。
(二)2014年11月17日(周一)下午3:00前,各单位报送聘期(年度)考核组成员名单至人事处。中层干部向组织部报送个人述职报告,在校园网公示。
(三)2014年11月18日(周二)-19日(周三),各考核组组织考核,并于11月19日下午3:00前向人事处提交考核结果。
(四)2014年11月20日-21日,领导小组汇总审定考核结果,报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分别研究,公示考核结果。
七、考核等次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评定标准按照《8858cc永利官网2013年度考核办法》(院发[2013]28号)的规定执行。各单位评定优秀人员个数见附件。
(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完成所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单位指定的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成绩或贡献,考核结果即认定为合格。
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聘期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合格:
1. 未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2. 有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者。
3. 聘期内年度考核中出现1次及以上不合格或2次及以上基本合格。
4. 不服从工作安排。
5. 聘期(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年度)考核的。
(三)聘期(年度)内公派访学、进修、研修、产假的考核对象,减免其相应时段的教学工作量;外派挂职等考核对象,减免其相应时段的教学、科研工作量。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是调整薪级工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的依据,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聘期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
1.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者,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符合现岗位上岗条件可继续申报现岗位。
2.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按低一级岗位的上岗条件申报聘用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岗位津贴按新聘岗位发放。
(三)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聘期绩效奖励发放的依据,其中:
1.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给予全额绩效奖励;
2.聘期考核合格但聘期内年度考核出现基本合格者:
聘期内年度考核因病、事假而被评为基本合格者,给予绩效奖励的80%;
聘期内年度考核因其他原因而被评为基本合格者,给予绩效奖励的60%;
3.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绩效奖励。
九、考核纪律
(一)各考核工作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宣传,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
(二)任何投诉或申诉均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向聘期(年度)考核申诉委员会提起投诉或申诉。
十、其他
(一)2014年度考核工作按照2013年度考核办法进行,时间要求与聘期考核相同。
(二)个人因在本次考核结束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责任事故,2014年度考核结果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将根据本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在本年底予以扣除应扣的绩效奖励。
8858cc永利官网人事处
2014年11月15日
附件一:
附件二: